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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辉南县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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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格〔2015〕53号)等规定,按照公办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原则,经成本调查,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辉南县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 现征求社会各界对《辉南县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反馈内容请写明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nfgjgk@163.com,纸质版请报送至辉南县发改局价格科。 联 系 人:徐畅 联系电话:8241230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辉南县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的起草说明 2.辉南县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辉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