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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日期:2025-11-20
  •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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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将我县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规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

  一、《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概况

  《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界定、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及资金筹集、参保相关流程、部门职责等具体内容,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详见附件《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文部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补贴标准、参保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二)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联系人:陈思文

  联系方式:18043192505

  电子信箱:hnxrsjzhk@163.com

  反馈单位: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

  (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

  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9日

  附件:1.关于《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2.《辉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