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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公布的历史建筑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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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城〔2024〕1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县拟公布历史建筑2处。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已评定的历史建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间,若对拟公布的历史建筑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县住建局反馈。公示期满无疑议,县政府对评定的历史建筑进行公布。 联系电话:0435—8223068 书面反馈地址: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综合办 附件:辉南县历史建筑调查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