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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多措并举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骑乘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 日期:2026-08-12
  • 来源:辉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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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化市交警支队关于未成年人违规骑乘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宣传引导为先导、以路面整治为抓手、以部门联动为支撑、以源头管控为根本,多维发力、综合施策,全力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

  一、宣传先行全覆盖,家校联动造声势

  行动之初,大队依托“辉南发布”融媒体平台,面向全县发布《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告知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的法律规定,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将车辆交由未达龄子女驾驶。县教育系统积极响应,将《一封信》同步转发至全县各中小学校家长群,实现“媒体+学校+家庭”三方贯通,形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二、五轮整治出重拳,路面管控见实效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大队聚焦学生上下学、周末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科学研判未成年人出行规律,精准部署警力,组织开展了五轮专项治理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查缉+流动巡逻”“常态管控+集中突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无证驾驶摩托车、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特别针对查处中发现的非法改装电动车,坚持“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溯源一辆”,依法予以处置。行动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对违规未成年人现场开展以案释法、精准滴灌式警示教育,并由家长陪同签署《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告诫保证书》,以书面形式明确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再犯后果,通过“教育+承诺”双重约束,切实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五轮整治战果丰硕,社会反响强烈,未成年人违规骑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信息抄告建机制,警校共治聚合力

  对查处中涉及的在校学生,大队逐一登记造册,并正式抄告县教育局,推动构建“交警查处的点、学校管的面、家长尽的责任”三方联动格局。要求相关学校对通报学生逐一批评教育,并约谈家长强化监护责任;将学生交通安全表现纳入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班级考核体系,杜绝“放任不管、视而不见”;同时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校园”考评范畴,推动学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形成校园交通安全长效治理机制。

  四、溯源管控堵漏洞,联合监管断链条

  在路面严查的基础上,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九号”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全覆盖走访检查。重点核查车辆来源、销售流向及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同时调取销售台账,随机对购车人进行电话回访,逐单核实销售门店是否履行牌证告知义务——即在售车时是否明确告知法定驾驶年龄、车辆上牌及驾驶证取得等法律规定。通过“台账核查+电话回访”双重监督,倒逼销售门店落实主体责任,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现场责令整改并跟踪闭环,从销售源头斩断违规“第一道关口”。

  下一步,辉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深化“警校家”三方共治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未成年人违规骑乘电动车整治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力守护广大未成年人平安出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