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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南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说明(反馈问题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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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1号)要求,现将辉南县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反馈问题十三)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管网建设改造严重滞后。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全省应完成新建污水管网2406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1024公里,实际只完成1359公里、733公里,完成率为56.5%、71.6%。督察发现,全省9个市州中,7个未完成新建管网任务。 整改目标:2022年8月底前,开展管网建设改造摸底排查工作,制定管网建设改造任务计划。2025年12月底前, 完成“十四五”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0%或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整改措施: 1.2022年8月底前,县住建局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研判报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十四五”管网建设计划。组织召开全县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2.县住建局组织开展污水管网和合流制管网建设情况排查,编制完成管网建设及改造计划,对全县管网存在的错接、漏接、混接等现象进行排查整改,并按年度持续推动建设。 3.县住建局加强老旧居民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推进建成区排水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按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改造。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高阳、梁宸 联系电话:0435-8895088 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