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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南县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说明(反馈问题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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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1号)要求,现将辉南县关于吉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反馈问题二十)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力度不够。通化市各县(市、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成效不稳固。督察期间对10余家畜禽养殖场所粪污处理情况抽查发现,部分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管理不到位,畜禽散养密集村、养殖散户粪污乱堆乱放问题突出。吉林省茂霖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储粪设施存在渗漏和遮挡不全问题。通化县英额布镇四平村、辉南县松岗镇石大院村等畜禽散养密集村未建立集中式粪污收集点,粪污随意倾倒。通化市鑫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粪污沿河乱堆乱放,病死仔猪未经无害化处理随意丢弃在场区内。 整改目标:全县规模化养殖场规范建设粪污设施,粪污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2024年养殖密集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力争到2025年养殖密集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 整改措施: (一)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5号),2023年辉南县印发了《关于印发辉南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辉畜办字〔2023〕2号),力争到2025年养殖密集村畜禽粪污收集堆放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90%。畜禽粪便堆放在村头儿地边儿,影响环境问题。督促松杉松岗政府监督养殖户及时清理,既知既改,并且长期坚持。结合省生态环保督察组现场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摆并印发了《关于辉南县畜禽散养密集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就畜禽散养密集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广5种粪污处理模式,指导养殖密集区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杉松岗镇已按照三防(防渗、防漏、防外溢)标准建设完成集中式粪污收集点。下一步宣传引导村民将畜禽粪污运至畜禽粪污处理地点,进行堆呕发酵有序还田。 (三)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加强县域内规模化养殖场污染设施检查力度,每年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粪污设施保持正常使用。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高阳、梁宸 联系电话:0435-8895088 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