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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南县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说明(反馈问题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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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1号)要求,现将辉南县关于吉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反馈问题十五)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不正常。督察发现,通化县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行不正常,进水COD浓度长期低于100mg/L,一期、二期同一进水口在线监测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二道江区净源污水处理厂长期满负荷运行,2022年进水COD年平均浓度仅为70.9mg/L。2022年二道江区五道江镇污水处理站进水COD年平均浓度仅为60.7mg/L,部分时段进水浓度甚至低于排放水质标准。 整改目标: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一)2024年8月底前,县住建局、辉南镇政府、金川镇政府、样子哨镇政府分别梳理县污水处理厂和辉南镇、金川镇、样子哨镇污水处理厂(站)是否存在运行不正常问题,建立问题清单。10月底前,各责任主体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推动问题解决。 (二)县住建局、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组织人员定期对县污水处理厂和辉南镇、金川镇污水处理厂、样子哨镇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现场督导,通过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做好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指导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排放。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高阳、梁宸 联系电话:0435-8895088 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