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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公示情况说明(反馈问题十四)
  • 日期:2025-12-24
  •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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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1号)要求,现将辉南县关于吉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反馈问题十四)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城镇管网改造进展相对缓慢。通化市本级还有44.25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未完成改造,雨污合流管网占比达到22.2%,2022年管网外水及雨水渗透率为25.8%。督察发现,通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应新建截流管网45.9公里,实际只完成20公里,完成率为43.6%,并在距污水处理厂约4公里的玉带河上设置了溢流口,雨季溢流严重。2023年7月11—12日,通过对玉带河溢流口左、右两侧下游河水水质检测,主要污染物COD浓度为142mg/L、157mg/L,氨氮浓度为23.0mg/L、18.3mg/L,超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1.84倍、2.14倍和3.6倍、2.66倍。

  整改目标:2024年,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改造4.1公里,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

  (一)县住建局按照“十四五”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进一步压实各年度污水管网改造任务,2024年和2025年每年度分别继续完成4.1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24.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总体目标。

  (二)县住建局继续推进老旧居民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完成2000年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内部合流制管网改造任务。

  (三)县住建局强化城区内河水质监测,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城区三条内河每年进行两次内河水质监测,避免城区内河水质发生返黑返臭现象。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联系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高阳、梁宸

  联系电话:0435-8895088

  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