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21年4月1日,我局拟对吉林省大橡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8284228(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8225099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13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吉林省大橡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机制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辉南县辉南镇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大橡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利用疏浚工程产生的砂石来进行加工,采用原料—圆锥破碎机—冲击式制砂机—轮式洗砂机—脱水筛—成品料—成品生产工艺,年产80万吨机制砂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经城镇污水管网进入辉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蛤蟆河。 2、废气:对生产中产生的粉尘要采取喷淋、洒水、苫布遮盖等有效治理措施,排放的粉尘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要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洗砂底泥经带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生产废水内残留的细砂经过细砂回收机集中收集后同其他成品料一同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