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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 日期: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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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慧娟代表: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提案反映的监管主体责任问题:目前,辉南县共有出租车800台,全部为个体户许可经营模式,没有出租车公司;所有出租车均为无偿许可,不存在向出租车收费的情况。 

  二、关于出租车行业教育培训问题:辉南县运输管理所作为负责具体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定期对出租车经营者进行继续教育培训。2019年7月19日,运管所在文化宫组织了大型集中培训活动,出租车经营者全体参加。平时,运管所还和辉南县出租车协会一道,结合日常检查管理,服务办事,对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者行为进行宣传教育。 

  三、对于监管体系问题:运管所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吉林省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出租车市场进行管理,今年截止到目前处理了60多台次出租车违法违规事件,外出检查出租车300多台次,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加强对出租车市场的监督举报。 

  四、对于出租车计价器问题:2019年9月,辉南县交通运输局向县政府请示为出租车安装计价器及智能监管系统,已获批准。我县出租车安装计价器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已完成价格标准预审,即将由发改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逐步推行中。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