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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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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兆静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戒尺还给教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 近年来,因教育惩戒引发的教育事件频频引起各界争议。2021年年初,教育部出台了建国以来第一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建国以来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关于教育惩戒的文件,文件对教育惩戒的意义、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教育部出台的这个规定,让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破解了教育惩戒无度的难题,等于给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送上了一把尚方宝剑。 关于惩戒权,争议还是存在的。比如,老师可以用什么方式去惩戒,这个度很难把握,而且每个家长的认知度、接受度不同,有可能一个惩戒举措符合教育部规定,但家长认为它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可能到时候就会扯皮。 那么,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我们很多单位都对全体教师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让教师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做到烂熟于心,明确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而不要以教育惩戒的名义滥用职权,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合法化,而以教育惩戒的名义对学生进行不必要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否则的话,会引发更多的家校纠纷和矛盾,引发不必要的师生冲突。 其次,我们重点加强了与家长的协调与沟通,取得家长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各学校均成立了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培训会,一些学校还会经常聘请知名家教专家或者心理健康专家到校为家长进行培训,学校通过微信群、校园网、美篇等线上形式向家长发送一些家教知识,向家长宣传《教师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家长的家教水平和育人理念,通过沟通也让家长对学校和教师工作更加理解和认可。这样,当教师对学生进行合法合规合理范围内的适度惩戒时,家长能够站在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从而配合教师共同管理好学生。 同时,我们也积极呼吁社会各界,请给予老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把戒尺还给教师,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