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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南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绿色消费试点项目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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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商流通函〔2026〕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6〕368号)精神,落实我县创建全国绿色消费试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绿色消费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集聚各方力量推进绿色消费试点建设,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绿色消费试点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面向全域公开征集绿色消费试点项目,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性、可复制推广性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征集方向 围绕绿色消费试点建设重点任务,重点征集以下方向项目: (一)绿色产品供给提升。包括绿色产品专区建设、产销对接、电商平台绿色专区运营、绿色产品推广等具体举措。 (二)绿色流通主体培育。包括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绿色餐厅等培育提升,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包装应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的落实情况和监督管理情况。 (三)绿色消费场景创新。包括打造绿色消费主题场景、绿色社区、绿色共享网点等。 (四)绿色循环体系建设。包括废旧物品回收网络布局、二手商品流通等。 (五)绿色消费氛围营造。包括主题宣传活动、科普教育、公益活动等。 (六)绿色消费激励探索。立足本地实际,探索务实可行的激励举措,包括政府部门、协会及企业实施的激励措施。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绿色消费试点建设方向,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三)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 (四)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优先支持与我县绿色消费试点重点工作紧密衔接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一)辉南县绿色消费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实施计划、投资概算、预期效益、保障措施等;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商务局。 (二)资格审核。县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县商务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确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入选项目名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实施。入选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县商务局负责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支持方式 (一)入选项目纳入辉南县绿色消费试点项目库,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方式另行制定。 (三)优先推荐入选项目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相关试点示范和资金支持。 七、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以收到申报表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报送至辉南县商务局801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凡 联系电话:0435-82222727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00号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示由辉南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辉南县商务局 2026年8月5日 附件1 辉南县绿色消费试点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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