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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辉南县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 日期:2025-09-12
  • 来源: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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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遴选辉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辉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1.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改造。改造2个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1)支持内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包含: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包含: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人参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建设改造要求。人参与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通过公开遴选评审后选择具备条件的优势人参流通法人企业和下沉供应链的电商、物流、供应链及邮政、供销等法人企业承办。项目选址应根据人参与其它优势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

  (4)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25年12月底前。

  2.乡(镇)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建设改造。改造2个乡(镇)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

  (1)支持内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包含: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包含: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粉碎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人参或其它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乡(镇)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单个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补贴不超过2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建设改造要求。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乡(镇)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综合考虑选用符合运营服务条件的现有场地及设备设施。注:结合现有建设基础,抚民镇已建设大米产品的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杉松岗镇和朝阳镇已建设鲜食玉米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辉发城镇已建设蓝莓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为避免设施功能重叠、资源浪费,后续推进预处理中心建设工作时,不宜再针对上述乡镇的同类农产品(即抚民镇大米、杉松岗镇与朝阳镇鲜食玉米、辉发城镇蓝莓)重复布局,应优先聚焦未覆盖的特色农产品品类或现有设施的升级完善,以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产业差异化发展。

  (4)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25年12月底前。

  (二)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3.支持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支持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支持在县城、乡镇、本县风景名胜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或综合体、大中型超市及其他能有效展示人参产品的区域建设改造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配备数字化触摸查询一体机、智能自动售货机、二维码等人参品牌产品链接数字化幕墙、简易人参样品展柜等。其中,数字化人参销售专区(柜)配备的触摸查询一体机查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参宣传片、与人参相关检验检测信息及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平台网店销售的省内人参品牌产品等信息。

  (2)补助资金。单个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单个补贴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3)建设改造要求。应通过公开遴选评审后优先选择具有人参供应链整合能力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承办。开展人参数字化销售专区(柜)改造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须承诺为人参展示促销5年以上、且5年内须按县政府要求随时更新内容。项目选址根据展示需要及市场需求合理规划。

  (4)完成时限。2025年1月-2025年12月底前。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应具有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盖公章;

  3.申报单位应具有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申报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一: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三、论证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huinanxian.gov.cn/ztzl/syjs/。

  (二)获取申报项目资料。

  1.时间: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电子邮箱获取)。

  3.方式:为方便潜在申报单位,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申报项目资料,潜在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jljhccgs@163.com,联系人:聂蕾,联系电话:0431-88547197),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方式。

  (三)申报。申报单位需对照《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填报和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加盖公章。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09月25日9时3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吉发广场C座西区2002室。

  (四)评审。辉南县商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五)公示。辉南县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六)费用。本次评审保证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评审结果公示后,评审通过单位评审保证金直接转为评审服务费,未通过单位保证金退还。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辉南县商务局

  地址:通化市辉南县

  项目联系人:夏凡

  联系方式:0435-822272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九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7幢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聂蕾

  联系方式:0431-8854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