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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4-03-15
  •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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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辉南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完善制度、压紧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新飞跃。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2023年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方案》,通过“每月一法”“法宣在线”等方式,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出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677项,行政许可事项261项。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自查工作,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落实情况,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合法合规。二是不断优化特色政务服务。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梳理全程网办事项1062项,“一窗分类”受理事项1684项,受理率达99.9%;1686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部实现“一次办”。加入一窗·跨省通办联盟,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不断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截至10月,“好差评”参与人数38576人,满意率100%。推动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快办”,2023年,接到省市平台转办单4378件,办结4322件,办结率98.7%,满意度96%。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5月24日,印发《辉南县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方案》,围绕“放管服”改革、公平公正法治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内容,对全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清理,我县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1件、失效1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年初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形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规定起草部门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合法性审查前,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确保公示到位、风险可控、决策合理。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作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驾护航作用,在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科学决策、依法决策。2023年以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0余件。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推进乡镇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吉林省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合并了《辉南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首批下放目录清单》中的赋权事项和法定事项,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辉南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包括赋权事项25项和法定事项26项两个部分。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印发《辉南县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自查自纠、专项监督、集中整治等方式,着力解决全县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式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执法单位对2022年以来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同时,围绕行政处罚程序、处罚依据、执行情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全年评查案卷70余本。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聘请专家编制修订《辉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辉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辉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辉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13个专项应急预案,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工作,以应急预案为牵引,扎实开展应急演练。2023年组织应急演练活动734场,其中非煤演练15场、危险化学品演练207场、人员密集场所225场、防汛演练161场、森林防火演练6场、其他演练120场。三是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辉南镇双龙村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网格构建工作,全县各乡镇、街道划分应急管理网格694个,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权责一致、上下联动、防救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网格化治理格局。加强基层应急力量,组建城区守备连3个、乡镇应急连11个、街道应急连3个和预备营1个,累计配备应急人员2684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筑牢“第一道防线”,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经常性深入村屯、社区,排查征地拆迁、民间借贷、家庭暴力等矛盾纠纷,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化解,做到“稳”底线。2023年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80次,调解矛盾纠纷168件,调解成功168件,成功率达100%。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奖励机制,全年支付奖励经费2200元,切实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复议前化解行政争议1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审结34件,实质性化解纠纷率达97%,有效促进案结事了。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23年以县政府作为被告审结的8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加强源头治理,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供热等领域专项排查6次,发现重点案件100件,化解36件。依托“吉林省信访信息系统”,受理网上信访件90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76%。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2023年17位领导干部接待信访45件、群众52人次,化解信访案件82件,依法处理12人。

  (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出列席人大和政协全会(常委会)等会议19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5项,承办各类建议提案125件。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2023年,下发督查通知单73期,交办单33期,督查专报27期,督查通报1期;完成上级部门督办单和通知85个,向省委、市委报送落实情况报告105次;完成省政府、市政府督查室交办任务29个,办结率均100%。提高平台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水平,2023年处理人民网舆情29条,“互联网+督查”案件26例。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主动公开“三重一大”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862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部按时办结。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吉林省汇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清香酒业有限公司等20户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开展以“信立辉南,诚就未来”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活动,通过“信用辉南”门户网站发表信用新闻172篇。

  (九)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水平。依托“数字辉南”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智慧城市基座平台、城乡基层治理平台、智慧社区平台(综治平台)等,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二是推动政务信息互联共享。截至目前,共享数据挂载22个部门,注册目录441条,资源挂载库表数据数量已达140764条。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办理项1963个、事项编制目录2021个、事项编制目录信息项9535个,事项覆盖率达100%。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制定《辉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2023年报送抽查计划139条,跨部门计划执行占比70.78%;减少检查次数251次,免打扰率为60.34%。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以专章形式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研究讨论法治领域重点问题。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分工方案(2023年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为辉南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够完善,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薄弱、业务不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个别部门法治基础相对薄弱,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高、投入力度不够。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还需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仍需不断创新。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规范性文件征求企业、群众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部分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县政府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乡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情况调研,了解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制定《辉南县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强化干部考核评价,在具体考核过程中,注重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情况,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 强化政治引领,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三)坚持多元化解,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调解、信访等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作用,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推行“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数字化监管模式。

  (五)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广泛宣传部门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基础设施完备、法治建设良好的示范村逐级申报,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