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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辉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3-02-28
  •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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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辉南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完善制度、压紧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新飞跃。在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第二周期,我县在自查自评阶段中,以优异成绩被确定为综合示范创建入围地区。下一步,力争顺利通过第二阶段实地评估,推动法治辉南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县“每月一法”学习计划,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均达到4次。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到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组织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班等主体班次重点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目前已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培训2班次,300余人次参加。三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充分利用主题日、农村大集、入户走访等有利时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30余场次。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农商行、公安局围栏,重新设计法治文化街,设置宣传展板52块,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规范化、固定化。

  (二)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梳理了县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县本级保留行政权力2577项。二是集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县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涉及11个部门52项,明确了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实施机构等要素信息。三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容缺预审”等服务机制,全县28个审批部门的1325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办理,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平均跑动次数0.29次,最多跑一次事项(含零跑动)1643项,占比100%,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年初制定下发《辉南县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规范送审材料和审核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保证全年审核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审查《辉南县物业管理办法》等3部规范性文件,实行双重审查,法律顾问协助审核,规范文书格式,以制度促规范运行。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全部通过常务会议并依法依规向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备案。二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县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35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6件,修改0件,废止5件,失效14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年初在政府网站上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审核程序,切实提高审查效能。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审核。今年,县政府出台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选聘了5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助推政府带头依法履职、依法决策,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律顾问共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8次、专题会议10次,协调会2次,审查合同9件。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截至目前共审核18件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政府常务会。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本年度县司法局联合县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针对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情况、评查行政执法案卷中落实《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情况等内容对全县各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看案卷140本,发现问题97处,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审验工作并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对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严格审核编制册、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切实把好执法队伍的“入口”关。目前共39个执法单位814人已成功换发新版执法证,并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进一步治理网络乱象、净化网络环境,集中清理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重拳惩恶各类网络违法案件,对新型的互联网违法及时侦办,目前对网络直播涉嫌寻衅滋事和擅自建立、适用非法定信道国际联网两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评选为优秀案例。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制定联动机制。建立涵盖生产安全事故,防汛抗旱、森林火灾、自然灾害救助等协调联动机制,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开展应急演练。确定县级演练计划6项,2021年至今,共举办演练活动840场,参演人数15万人,出动车辆900台,装备940台,演练总投入20万余元。三是建立救援队伍。全县共有专业救援队伍7支,共195人、兼职救援队伍2支,共60人,另外还有2支社会救援力量、共6012人。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排查作为常态性工作,2022年以来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91次,调解矛盾纠纷180件,调处成功171件。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共计开展培训1200余人次。将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年累计拨付经费85万元,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2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结案16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9件,维持4件,驳回3件,审理中5件。三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全年共排查出重点人员168人次,全部落实包保稳控责任。依托“吉林省信访信息系统”,全面推行“阳光信访”,2022年,县信访局共收到网络投诉25件,办结率100%,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共接待信访群众298件664人次。

  (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今年,政府承办建议提案145件,出列席人大和政协全会(常委会)等会议7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2项。二是落实审计全覆盖。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和执行督查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审而有效。三是加强政务诚信管理。今年以来12345县长热线受理投诉类问题共3812件,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3%。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目前拖欠无分歧账款清偿率达100%,督促建设单位偿还工程款100.64万元,偿还保证金73.7553万元。将诚信建设纳入到了公务员培训课程、领导干部评优选先中,持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机构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九)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推动政务信息互联共享。截至目前,共享数据挂载22个部门,注册目录441条,资源挂载库表数据数量已达140764条。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办理项1435个,事项编制目录1514个,事项编制目录信息项达8953个,事项覆盖率达89.35%。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今年开展双随机抽查226次,其中跨部门抽查148次,跨部门计划抽查占比65.49%。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医疗保障、交通运输、公共卫生等17个领域开展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积极开展信用修复,依据“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行管部门主动推送,宣传教育,引导失信企业进行线上修复,全年共修复93家。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凸显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本年度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中,县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务必成功。县长亲自召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二要突出关键、明确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政法委书记在政法委员会议上指出: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不断更新完善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加强组织领导、力量配备和工作保障,确保今年创建一举而过。二是精心准备,明确职责分工。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多次召开法治政府专题会议,成立了法治政府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定期督查检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我县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圆满达标。三是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创建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保证示范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重点工程。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整改情况工作汇报,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审议通过《辉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组织召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县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合作,抓实抓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先后深入政务服务中心、朝阳镇开展法治建设调研,县人大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视察,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格局。认真落实《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实施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全面开展述法工作。三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制定《辉南县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干部考核评价,在具体考核过程中,注重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情况,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意识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思想比较保守,缺乏创新意识,导致工作过于刻板,循规蹈矩。

  (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不能以“差不多”“就这样”“没问题”的态度处理问题,导致程序不合规不合法,要持续加强法制学习,树牢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法治力量不足,执法行为有待规范。通过执法监督,有些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有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的人员不多、专业力量不足;有的部门没有专职人员;有的部门没有设置专门法规科室,挂靠在其他科室。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县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推进辉南县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内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全面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加大法治考核工作力度,完善法治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评工作,探索量化考评指标设置,实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确保法治辉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指标有序推进。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强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五)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