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
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1-12-29 14:35
  • 来源:县司法局
  • 【打印】 【关闭】

市政府并市委:

  202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县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是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全县36个部门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共复用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1569项,其中行政许可790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确认153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行政权力253项、公共服务301项;梳理出乡镇权责事项216项,政务服务事项110项,东凤街道和西凤街道权责事项215项,政务服务事项96项,朝辉街道权责事项8项,政务服务事项41项。编制并对外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我县权责事项清单共2587项。二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80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200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占比为71.43%,随机抽查检查对象2400户,抽取检查人员512人。推行“互联网+监管”,将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对应,推动存量信息录入。目前,我县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83.29%。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年初制定下发《辉南县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规范送审材料和审核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建立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台账,保证全年审核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审查《辉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考核办法》等4部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常务会议并依法依规向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备案。二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实行集中统一清理。经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部,继续有效29部,废止1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年初在政府网站上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审核程序,切实提高审查效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县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研究讨论及合法性审查作用。要求全县各部门严格履行13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程序,截至目前共审核19件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政府常务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本年度县司法局联合县软办和县市场局共同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情况、“双公示”及“互联网+监管”录入情况、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情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执行情况、评查行政执法案卷中落实《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情况等内容对全县各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查看案卷75本,发现问题11处,现已整改完毕。下发文件要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更新本部门“三项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及时主动公开执法文书,并制作本部门“12345+”制度。二是建设新版执法平台,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审验工作,今年对持旧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对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严格审核编制册、培训情况和执法考试合格证,切实把好执法队伍的“入口”关。目前共28个执法单位916人已成功换发新版执法证,并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今年7月举办的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中,全县134人参与培训并积极宣传。深入11个乡镇调研乡镇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掌握乡镇执法人数和执法办公室运行情况,县司法局在各乡镇开展两次行政执法培训,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共203人参加。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完善基层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根据乡镇需求梳理出33项涉及市政执法监管目录清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出台以后,为避免行政监管的空白,梳理出《辉南县行政监管事项清单》,要求乡镇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时,有权先进行行政监管,涉及行政处罚的,及时告知县直部门,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受案后,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查处。我县结合省编办出台的《吉林省街道乡镇职责参考目录清单》与《省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第一批)》,梳理形成《辉南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参考清单》共19类,212项,充分实现“乡呼县应”,目前正在征求各乡镇承接意见。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2021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活动14次,其中,参与公开听证13次,不公开听证1次,监督拟不起诉案件活动12次,参与不同意改变强制措施1次,不断促使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二是完善检察建议制度。对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及时掌握每一个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并填录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期对检察建议总结分析,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建立检察建议限期回复制度,部分案件实行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重点案件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监督。建立完善了《辉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试行)》《辉南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辉南县纪检监察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等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通过聘请特约监察员,有效运用社会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通过下发“执纪执法质量”调查问卷和对办案对象实行办案回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办案人员的执纪执法情况,防止干部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用铁的纪律规范言行,严防“灯下黑”。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摸排调研,充分发挥全县187个调解组织和937名调解员作用,深入村屯、楼栋摸排,全面排查纠纷和化解隐患,今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31次,调解矛盾纠纷769件,调解成功727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12次,范围覆盖全县驻村辅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1000余人。二是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共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上诉案件1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起。三是强化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设立平安建设办公室。全县143个行政村中有60%的村实现一村两辅警,全县驻村辅警241人。不断规范涉法涉诉案件转办、交办程序,积极跟踪督促案件化解,对处理情况进行每月一调度。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驾护航作用,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深入到机关、村屯、学校、企业,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大集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为全民普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二是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法治队伍的优势,深入到各村选区和选民中,开展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活动,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扎实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走入百姓心中;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向宪法宣誓、宪法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将宪法、民法典列入青少年学生法治培训内容,组织法治副校长、律师等法治专门队伍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围绕农民群众和社区居民法治需求,突出宣传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今年来,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70余场次。 

  (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从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集中学习、视频讲座、设置展板、学习读本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大力加强学校教育,组织全县中小学利用LED电子屏、手抄报、展板、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法治学习,自觉遵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持续推动“数字辉南”项目建设。以“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为契机,针对“数字辉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数字生态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数字辉南信息化建设项目库”。重点完成城市运行指挥中心(智慧城市)、智慧城管平台系统升级、智慧社区、智慧党务系统平台、爱辉南APP等建设,推动公共领域智慧化应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能力和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目前已经完成“全县2022年信息化项目库”一般债券资金7810万元的申请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数据共享”工作。共享数据挂载22个部门,注册目录441条,资源挂载库表数据数量已达140,764条。编制目录办理项1435个,事项编制目录1514个,事项编制目录信息项达8953个,事项覆盖率达89.35%。目前位列通化地区第二名。三是“数字战疫”工作稳步推进,“吉祥码”工作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注册人数约23.4万,可注册人口注册率约为98%,县区“吉祥码”注册量全市排名第一,截至目前全县扫码总量达5312480次。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组织全县行业管理部门19个、乡镇11个、街道3个共同推进“吉祥码”注册基层站点设置及管理工作。共设置高级扫码站17个,中级扫码站794个,普通扫码站10772个,防疫期间多次召开“人人有码”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落实各行业部门与乡镇、街道办事处责任,加强对扫码工作的力度,为我县防疫工作提供保障。 

  (十)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县域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增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工作要求落实不全面。 

  (二)少数部门对法治机构建设还不够重视。有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的人员不多、专业力量不足;有的部门没有专职人员;有的部门没有设置专门法规科室,挂靠在其他科室。 

  (三)执法行为有待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有些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文书格式错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过低、败诉率过高,个别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性深入乡镇、部门开展法治建设调研,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干部考核评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力求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举措更加有力。 

  (二)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统筹推进工作力度,形成安排部署、强化落实、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加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内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五)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积极引进法律人才,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并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中共辉南县委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