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政府建设 |
中共辉南县委辉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市政府并市委: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辉南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一是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全县36个部门共复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主项738项、业务办理项1559项;乡镇、街道复用23项、村级复用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及7个部门36项。乡镇、街道录入全责事项库2759项。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年初以来,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67218项,预计年底达到222957件,同比增长6.8%。“综窗”改革逐步推进,制定综合服务人员选派方案,计划年底之前完成“综窗”改革。全流程审批系统正常运行,对全县47个部门156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日常维护,对流程行政审批4.0系统日常运行情况进行在线监管。三是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75次,其中联合检查85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1721户。推行“互联网+监管”,将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对应,推动存量信息录入。目前,我县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99.27%,监管行为覆盖率37.75%。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每年年初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规范送审材料和审核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全年已审查《辉南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三部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台账,保证全年审核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审核公布规范性文件后15日内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加强与党委、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衔接联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会商讨论、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不断创新审核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会审工作,提升审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三是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梳理各类证明事项,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形成保留和取消两份证明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共取消167项证明事项,保留92项。设立“无证明城市”监督专窗。依托“吉林祥云”交换共享平台推进证明信息共享,建立“无证明城市”长效保障机制,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书面告知承诺、网络核验、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政务服务方式,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通化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制定下发《辉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程序,全年审核11件重大行政决策。年初在政府网上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县级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研究讨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查效能。二是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辉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辉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辉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辉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的作用以及日常管理。截至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有关会议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及审查合同共计18次,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能够依法依规为县政府提供有效可行方案,积极参与谈判,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下发《辉南县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职责范围,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制作本单位“三项制度”汇编。对全县36个单位68人进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培训和在法制教育网考试,切实把好执法队伍的“入口”关,全县共996人参与学习和考试。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清理不合格执法证,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要求执法人员学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性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文书及最新法律指导,学习培训均达到42学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保证重大处罚案件的办案质量,作出重大处罚决定之前,进行审核,全年审核备案重大处罚案件49件,保证了重大处罚案件的办案质量。不断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目前11个乡镇3个街道已建立综合执法平台,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下发《辉南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试行)》共包含县直部门拟下放的权力事项共37项。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体制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不断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建立《辉南县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向人大报告2次,办理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10余件;县长公开电话受理省转25件,办复率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齐全,并动态更新。在网上公开《辉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工作制度》。2019年收到3份依申请公开;2020年至今收到6份依申请公开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完成,答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摸排调研,充分发挥全县187个调解组织和937名调解员作用,深入村屯、楼栋摸排,全面排查纠纷和化解隐患,今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31次,调解矛盾纠纷769件,调解成功727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12次,范围覆盖全县驻村辅警、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1000余人。二是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共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上诉案件1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起。三是强化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设立平安建设办公室。全县143个行政村中有60%的村实现一村两辅警,全县驻村辅警241人。不断规范涉法涉诉案件转办、交办程序,积极跟踪督促案件化解,对处理情况进行每月一调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治课程融入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先后邀请国家、省、市法律专业学者为全县3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解统计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每月一法”学习活动及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全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轮流讲法、无纸化普法考试等形式,对宪法、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县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认真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法治辉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4个文件。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律师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通过法治讲座、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大集宣传、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各类法治讲座及宣传活动33场次,参与观看民法典公开课3700余人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了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辉南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法制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少、装备经费欠缺、专业力量薄弱,有的部门甚至没有专职的法制机构。 (二)重大行政决策专业论证、风险评估欠缺。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专业论证人员参与过少,不利于科学决策。 (三)执法行为有待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有些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文书格式错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过低、败诉率过高,个别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县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行政首长依法行政责任制,执法人员办案质量负责制。继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诚信守法激励、失信违法惩戒制度。 四、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下一个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在党委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监控,强化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执法,优化城市管理。努力做到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实行“三项制度”达到100%,全面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不断改善执法形象,有效减少行政争议。 四是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纠纷化解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同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大讲堂、以案说法、法律七进等形式对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识。
中共辉南县委 辉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