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意见征集 |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生态新城A08-1、A09-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的公告 | ||||||||||||||||||||||||||||||||||||||||||||||||||||||||||||
|
||||||||||||||||||||||||||||||||||||||||||||||||||||||||||||
经县政府批准,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拟按程序对生态新城A08-1、A09-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拟调整用地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 拟调整A08-1地块位于辉南县城区东南部,西至颐合路,东至文化路,北至富强大街,占地面积2.0818公顷;拟调整A09-1地块位于辉南县城区东南部,西至文化路,东至振兴路,北至富强大街,占地面积2.5649公顷。 二、调整内容 A08-1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前后控制性指标如下: A08-1地块控规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
表中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容积率调至≥1.1且≤1.4;建筑密度由20%调至28%;建筑高度由80米调至27米;绿地率由35%调至30%。 A08-1地块平面图 A09-1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前后控制性指标如下: A09-1地块控规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
表中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容积率调至≥1.1且≤1.4;建筑密度由20%调至28%;建筑高度由54米调至27米;绿地率由35%调至30%。 A09-1地块平面图 三、公示时间:30天(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5月11日之前送(寄)至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地址:辉南县自然资源局;邮编:135100。 (2)联系电话:0435-8222315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