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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生态新城A08-1、A09-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的公告
  • 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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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政府批准,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拟按程序对生态新城A08-1、A09-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拟调整用地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 

  拟调整A08-1地块位于辉南县城区东南部,西至颐合路,东至文化路,北至富强大街,占地面积2.0818公顷;拟调整A09-1地块位于辉南县城区东南部,西至文化路,东至振兴路,北至富强大街,占地面积2.5649公顷。 

  二、调整内容 

  A08-1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前后控制性指标如下: 

  A08-1地块控规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 

用地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配建车位(个)

调整前

A08-1

0701

城镇住宅

用地

2.0818

2.8

20

80

35

0.5个/户

调整后

A08-1

0701

城镇住宅

用地

2.0818

≥1.1且≤1.4

28

27

30

1个/户

  表中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容积率调至≥1.1且≤1.4;建筑密度由20%调至28%;建筑高度由80米调至27米;绿地率由35%调至30%。 

   

  A08-1地块平面图 

  A09-1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前后控制性指标如下: 

  A09-1地块控规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 

用地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配建车位(个)

调整前

A09-1

0701

城镇住宅

用地

2.5649

2.4

20

54

35

0.5个/户

调整后

A09-1

0701

城镇住宅

用地

2.5649

≥1.1且≤1.4

28

27

30

1个/户

  表中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容积率调至≥1.1且≤1.4;建筑密度由20%调至28%;建筑高度由54米调至27米;绿地率由35%调至30%。 

    

  A09-1地块平面图 

  、公示时间:30天(2024411日至2024510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5月11日之前送(寄)至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地址:辉南县自然资源局;邮编:135100。 

  (2)联系电话:0435-8222315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